服從權威(Obedience to Authority)——邪惡的平凡性(banality of evil)
「當你回顧人類漫長而黯淡的歷史,你會發現以服從為名義所犯下的可怕罪行,遠多於以反叛為名義所犯下的罪行。」(When
you think of the long and gloomy history of man, you will find more
hideous crimes have been committed in the name of obedience than have
ever been committed in the name of rebellion.)——查爾斯·珀西·斯諾(Charles Percy
Snow)什麼原因使得成千上萬的
納粹黨員願意聽從希特勒的命令,把好幾百萬的猶太人送進毒氣室?這是性 格上的缺陷導致他們盲目執行命令嗎?還是他們缺乏道德呢?我們該如何解釋1978年人民廟堂的集體自殺呢?在這個事件中,超過900名信徒(美國人民)自 願服用致命的氰化物以結束自己及自己子女的性命,只因為他們的領袖Reverend Jim Jones告訴他們執行「革命性的自殺」。什麼力量導致他們位於蓋亞那叢林的基地上遍佈屍體?
讓我們考慮你個人的情形。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是否可能在任何情形下,你也會盲目服從你的宗教領袖的命令,先下毒殺害你的家人,然後你自己再仰藥自盡呢?在美軍於越南馬蘭村屠殺好幾百個無辜婦女、幼童及老年人的事件中,你能否想像自己是美軍的一份子?
你的答案(就像我們一樣)幾乎必然是:「不可能!你把我看成是怎樣的人?」但是讀完這篇後,你 或許較願意回答:「或許吧!我不是很肯定。」社會中的許多促動力和說服力往往扭曲了你的道德判斷、減弱你的抗拒意志,使得你在那些情境下也可能做出其他人 類所曾做過的事情——不論從你現在局外人的立場來看,他們的舉動是多麼恐怖而不可思議。
關於情境力量淹沒個人行為的現象中,最令人信服的例證來自米爾格蘭(Stanley Milgram)執行的一項研究……他的研究顯示納粹黨員的盲目服從較不是性格特徵(他們失常的人格或德國人的民族性)的產物,比較是情境力量的結果—— 這種力量可能吞沒任何人。他如何論證這種「邪惡的平凡性banality of evil」呢?——也就是說邪惡舉動可能出自像你我一樣的普通人,這些人並不是怪物,他們只是不加思索就遵從命令而已。米爾格蘭的服從研究是心理學上最富有爭議性的話題之一;一方面是因為它對真實世界現象具有重要意涵,另一方面是它引起的道德爭論。
(一)服從的範式:
為了隔開性格變項與情境變項,米爾格蘭總共執行了19個獨立的控制性研究室實驗,所涉及的受試 者超過1千位。米爾格蘭最初的實驗是在耶魯大學執行,他以New Haven及附近校區的男性學生為受試者。後來,他把這項研究的實驗地點移到校園之外。他在康州的Bridgeport地方設置一個店面式的研究單位,透 過報紙廣告招募各種不同身份的受試者,所擷取母群的橫截面包括不同年齡、職業及教育程度的人們,以及包括男女兩性的成員。
在米爾格蘭的實驗中,主試者告訴受試者,他們正參與的是一項關於記憶與學習的科學化研究,研究 目的是在探討「處罰對記憶的影響,進而找出獎賞與懲罰的適當平衡點,以便在教育上增進學習效率」。因此,當擔任「老師」的社會角色時,他們必須對另一個角 色「學生」的每次錯誤施加處罰,處罰方式是施加電擊,電擊強度還必須逐步升高,直到學生完全無誤為止。主試者穿著白色外衣,充當合法的權威人物,他提出規 則,安排角色的分配(假裝以抽籤方式決定,真正受試者總是被安排擔任老師)。當老師(真正受試者)對施加電擊有所猶疑或不同意時,主試者要求老師必須執行 任務。實驗的依變項是老師拒絕繼續服從權威的時候,他們最後所施加的電擊強度。
(二)測試的情境:
正式實驗之前,每位老師(真正受試者)先被施加一次45伏特的樣本電擊,以親身體驗電擊引起的疼痛程度。這項實驗的學生是由一位50歲左右的男人所扮演(一位實驗助手),他看起來心情愉快、態度溫和。他被綁在隔壁房間的一張椅子上。說是「防止他亂動」,電極連到他手腕上。他透過對講機跟老師進行通話。主試者還不經意對老師透露,學生雖然有心臟方面的困擾,但仍然願意參與這個研究計畫。
老師然後被帶回實驗室中,在施加電擊的儀器前坐下來。儀器共有30個開關,上面都標示有電擊的 強度,從15伏特到450伏特,每個開關增加15伏特的強度。這些開關底下還貼有標籤,如「輕微電擊」,直到「危險:嚴重電擊」。最後兩個極高電壓底下根 本沒有寫字,而是標示「XXX」(嚴禁使用)。
學生的工作是記住許多配對呈現的字詞,然後每當老師稍後唸出每個詞對的第一個字詞時,學生必須 唸出第二個字詞。實驗進行時,學生不久就開始犯錯(根據預先安排好的劇本),老師於是壓下開關,施加電擊來懲罰他。隨著電擊強度逐步升高,學生吶喊和抗議 的聲浪也隨之升高。75伏特時,學生開始抱怨;150伏特時,他要求退出實驗;180伏特時,他大聲吼叫,表示再也無法承受任何電擊了。到了300伏特 時,他顯得聲嘶力竭,堅持他必須立即被釋放,還大聲吶喊自己心臟已負荷不了。如果老師這時候有所遲疑,不願意繼續施加更強的電擊,主試者就告訴他,「你別 無選擇,規則就是規則,你必須繼續執行,你的任務就是處罰學生的錯誤。」300伏特時,學生繼續痛苦哀嚎。360伏特後,就聽不到他發出聲音。這些實驗程序的用意是在引發受試者這樣的想法:假使遵從命令,我將會造成一位無辜者的疼痛和折磨,且甚至可能殺死他。
你可以想見,這種處境造成受試者(老師)相當大的壓力。大部分受試者都表達了他們的抱怨、控訴及抗拒,多次堅持他們不願意繼續執行下去。許多受試者咬緊他們嘴唇、雙手扭絞、不停地流汗,甚至還流下淚水。顯然,實驗情境已引起他們內心的重大衝突。
●180伏特時。「我不想再做下去,我不想害死那個人,你難道沒聽到他的吶喊嗎?我看他沒辦法支持下去了。如果他出了意外,那怎麼辦呢?……我是說假使他有個三長兩短的話,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主試者答應承擔這個責任。)「那好吧。」
●195伏特時。「你聽到他在呼救嗎?你聽!我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主試者仍然表示,「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做下去。」)「我知道他快要不行了,天啊!他知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來這裡?已經升到195伏特了。」
●240伏特時。「喔!不要。你的意思是我還要繼續升高電擊強度?不,先生,我不想害死那個人,我不能把電擊升到450伏特。」
假使當學生的房間傳來的只有沈默時,主試者還是要求老師繼續施加愈來愈強的電擊,一路直升到450伏特的開關。
在「長春圍城事件」中,毛澤東就類似主試者。
(三)電擊或拒絕電擊?
當40位精神科醫師被要求預測受試者在這個實驗中的表現實,他們估計大多數人施加的電擊強度將 不會超過150伏特。根據他們專業上的看法,只有不到4%的受試者會在超過300伏特後依然服從命令,且只有大約0.1%的受試者會繼續施加到450伏 特。這些精神科醫師顯然認為,只有少數心理不正常的人們(如虐待狂,以他人的疼痛為樂)才會盲目服從命令繼續施加電擊到最高強度。
事實上,這些精神科醫師都錯了,他們都落入基本歸因偏誤的陷阱中,即高估了性格因素的重要性, 而低估了情境的影響力。實驗結果顯示,大多數受試者都完全服從權威,幾乎三分之二的受試者加到450伏特的最高電擊強度。平均而言,受試者很少在300伏 特之前停下來。只要進入最後5個電擊強度(390、405、420、435、450伏特),他們都會繼續升高到450伏特的強度。在那個時候,他們的抗拒 已被粉碎了,只想趕快做完實驗,以便離開該不愉快情境。但需注意的是,大多數受試者儘管口頭上表示抗議,他們行為上卻沒有不服從。
米爾格蘭研究的結果這般出乎意料之外,研究人員致力於排除對結果提出另外解讀的可能性。有一種 可能性是受試者並未真正相信該實驗的「說詞」。他們可能已推斷出「受害人」並未真正受到傷害。為了排除這種可能性,另一項研究執行了類似的實驗,但設法使 服從的後果對受試者而言更為生動、立即而直接。
大學生在這項實驗中被要求訓練小狗的辨別能力,每當小狗做出不正確的反應時,就以逐步升高的電 擊施加懲罰。每位受試者都可實際看到當他們壓下按鈕後,小狗在通電的鐵籠內痛苦地跳動。雖然事實上小狗只是受到一個低強度的電擊,恰好足以讓牠發出悲鳴。 結果大學生們都表示反對並抱怨,他們說這使他們感到不安和不適,有些甚至哭了出來。
當電擊升高到某個強度後,實驗人員把一種無色無臭的麻醉氣體暗中通入封閉鐵籠中,受試者可看到 小狗左右搖晃幾下,然後昏倒過去。受試者都以為自己殺害了那隻可愛的小狗。但主試者依然提醒他們實驗的規定:小狗沒有做出正確反應就應該被處罰,所以他們 必須繼續施加電擊。是否有人真正這樣做呢?結果有四分之三的受試者這樣做了,他們施加了最強的電擊。儘管有些女性受試者流下眼淚,大不以為然,但大多數人 還是完全服從命令。
就像「長春圍城事件」中的共產黨軍跟國民黨軍,眼睜睜地看著百姓在眼前活活餓死。
關於受試者行為的另一種可能解釋是,該效應可能是出於實驗情境的訴求特徵(demand characteristics)。有時候,實驗環境中的線索影響了受試者察覺到自己被期待些什麼,這接著系統化地影響了他們行為。在米爾格蘭的實驗中, 假使受試者猜想他們繼續施加電擊的話,這樣的結果將會較為引人興趣,他們可能就設法配合(即有意「投合」研究人員的可能意圖——從實驗氣氛中感受到)。但 進一步的研究顯示,對權威的服從並不是建立在不尋常實驗環境的訴求上。它也可能發生在任何自然的、平常的環境中。一組研究人員執行實地研究,以測試服從在 真實環境(醫院)中的作用力。(這項研究,以及1986年真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造成病人死亡的悲劇,請參閱「『我說了算!』?請問你是誰?」)
(四)人們為什麼服從權威?
人們為什麼服從權威?基本答案是:情境的力量。米爾格蘭及其他研究人員後來又操弄另一些實驗條 件,以證實服從效應絕大部分是出於情境變項,而不是出於性格變項。……例如,當有同伴率先示範服從行為時;當受試者作為中間媒介,只是協助另一個人實際施 加電擊時;或是當受害人(學生)空間上距離老師很遠時,受試者的服從行為將會升高。相對之下,當情況是學生要求被電擊時;當有兩位權威人士提出不一致的命令時;或是當權威人士是受害人時,受試者的服從行為將會降低。這些發現都指向一個觀念:情境大致上支配了行為,而不是個別受試者之間的差異。
為什麼人們在這些情境中服從權威?其中兩個原因可以溯及影響力的「規範來源」和「資訊來源」的效應,即人們希望自己被喜歡(規範性影響力),也希望自己是正確的(資訊性影響力)。
人們傾向於從事他人正在做的事情,或自己被要求做的事情,以便能夠被社會所接納,以及獲得讚 許。此外,當處於曖昧不明、新奇的情境中(如該實驗的情境),人們將依賴他人來找出線索,以判斷何者是適當而正確的行為方式。當專家或有威信的人士告訴他們如何做時,他們更可能那樣去做。在米爾格蘭實驗中,受試者服從權威的第三個原因是他們不清楚「如何違抗命令」;他們已表示不同意,卻不被權威人士所採 納。如果有一種簡單而直接的方式可使他們脫身於該情境(例如,只要壓下一個「退出」的按鈕),他們將較可能展現不服從的行為。最後,受試者在這種實驗情境 中對權威的服從可說是出於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這種習慣是經由兒童在許多不同環境中「無條件服從權威」所學得。……例如,我們經常聽到這些話:「小孩子不 要頂嘴」、「小孩子要聽話,照著去做就對了」、「不許多嘴」等。當權威人士具有正當性,也值得服從時,這樣的「捷思法heuristic」具有良好的社會 適應功能。但是當該法則被過度運用時,就容易產生麻煩。它可能造成你盲目服從任何權威人物,只是因為他們的身份地位,而沒有考慮他們的要求及命令是否公 正。
在王鼎鈞描寫「長春圍城事件」中的那位「連長」,就是「交槍」離開那個蒼天無語的悲慘情境。(參閱「兵不血刃——王鼎鈞《關山奪路》中的長春圍城」)
(五)米爾格蘭的實驗與你
這個關於服從的研究對你具有怎樣的個人意義呢?1989年6月,中國大陸天安門廣場的學生運動中,一位年輕人隻身試圖抵擋一列坦克車的前進。你也會這樣做嗎?當你在生活中面對道德兩難(moral dilemmas)的處境時,你會做怎樣的選擇呢?假如你是一位業務員,你會欺騙你的顧客嗎——假使你的主管鼓勵這樣的行為?假設你是一位民意代表,你的 投票行為只是在配合黨團運作嗎?或者你會投票給你的良心?
我們的社會存有一個迷思,即人們往往假定「邪惡人們的心中埋藏有邪惡的種子」,而善良的「我們」或「你們」因為天性不同於邪惡的「他們」,我們絕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但是,米爾格蘭的服從研究(及關於模擬監獄的研究,參閱《路西法效應》)打破了這個迷思。我們在這裡引述這些研究的目的不是在於貶低人性,而是在於說明即使是正常、善意而有教化的人們,當面對強勢的情境力量和社會力量時,也不免屈服於人類脆弱的潛在可能。(《心理學Psychology and Life (19th Edition)》頁510)
想要避免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更多人知道這個實驗,降低盲目服從權威的可能性。
註:想知道這實驗的更多細節,可以閱讀《電醒世界的人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The Life and Legacy of Stanley Milgram》,書中也描述了米爾格蘭另一個知名的小世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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