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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李洪志「破天荒」接到美國法庭傳票

 加拿大─華僑時報─正義特刊
大紀元記者吳紅榴離婚案引人矚目

  世上哪個正常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個忠於愛情、珍視家庭、溫柔賢慧、富有人性美的淑女呢?又有哪個正常男人願意自己的妻子是個靈魂怪異、舉止乖張、眼裏沒有丈夫只有「師父」、心中沒有家庭只有「大法」的神婆呢?


  一個可憐的的美國男子卻偏偏攤上了這樣一個法輪功女人!


  只有近距離「親密接觸」後,才能真切發現邪教對正常心靈的扭曲有多麼嚴重、可怕和不堪忍受。分手是必然的和無可挽回的,爭議的問題是孩子的撫養權。美 國父親怎能沒有「憐子之心」,怎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骨肉一來到人世就變成「大法小弟子」而毀了終生?這便是紐約皇后區法庭所需要審理的一起離婚後「子女 歸屬」案。


  王文怡「作證」


  本案有兩個不尋常的「看點」。

其一,吳紅榴的「同事」,不久前剛剛在白宮南草坪「大發雌雄」的王文怡將出庭為吳紅榴作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瞧瞧這個以「河東獅吼」「一舉成名」的證人,就不能不叫人對「美國丈夫」更加同情了。

  還有個更稀奇的看點:「美國丈夫」的律師竟敢向法輪功教主李洪志發出了傳票,而且居然由法庭送到了「大師」在聖詹姆士城(The Town of Saint James)的豪宅。這可是件非同小可的事。李「大師」一旦現身美國公堂,還能像在「法會」上那樣沐猴而冠,向法官自稱是「宇宙最大的神」,並對滿堂穿黑 袍子和不穿黑袍子的人隨口發佈「經文」嗎?毫無疑問,只要李洪志出庭,不管怎麼設計包裝,他主佛的外衣都會立刻剝得精光。這便是為什麼法輪功大起恐慌,拼 死命也要保住「主佛」不去出庭的原因。


  據說李洪志這回總算有驚無險,逃過了「一劫」,法官沒有強求他到庭並判了吳紅榴勝訴。但「美國丈夫」並不善罷甘休,已經提出了上訴。


  李洪志遲早上公堂


  人世間形形色色的離婚案每天車載斗量,但這樁離婚案確實富有極其特殊的倫理和文化含量。「因誤解而結合,因瞭解而分手。」這就是「美國丈夫」和吳紅榴 「家庭命運」的邏輯。其實這又何嘗不是美國社會和法輪功關係的必然邏輯?儘管也許在有些人看來,目前也許還沒有過完「蜜月期」,這是因為法輪功的惡行惡狀 和嚴重危害暴露的尚不徹底。而美國主流社會轉而「休」掉法輪功,肯定只是遲早的事。


  更有令人忍俊不禁之處。李洪志成天價謀劃著「起訴」這個,「狀告」那個,真以為美國法庭是他開的,打官司絕對是只賺不賠,一本萬利的事。沒想到這回差 點在「陰溝裏翻了船」。按說,像李洪志這樣的騙子,在任何時代和社會都是「填獄底」的料,理應見了法院就「篩糠」,沒想到反而能靠著告狀掙來大把銀子,這 也是美國社會的一大奇妙之處。不過看來好景不長了,法輪功到那麼多法院「放」的「火」,遲早有一把要燒到「主佛」身上。「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大師」 看來要隨時做好出庭作證,「公堂講法」的準備了。何況無數受害者正打算在美國直接把李洪志送上被告席呢!  


托曼南達評論:

  6月19日,2006

  謝謝貼出這則新聞。不管你對中國的政治局勢感受如何,西方媒體對李洪志報導的不明智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我們甚至應該讓我們的總統明白,或至少應該試圖 這樣做。然而,這個自封的「上帝」和「救世主」持續在中國煽動暴亂,同時也在瓦解著美國家庭。儘管我並不打算評價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處置是否嚴厲,但我確 信,到了應該引起西方某些人士注意的時候了,我們正在窩藏一個造反者。他對那些虔誠的信徒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如果他們違背他的教義,將會永遠失去被救贖 和保護的機會。他說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將厄運當頭,譬如疾病降臨。他將信徒們玩弄于股掌之上。李洪志看似瘋狂,但他像一個精明的商人,操縱和愚弄美國媒體 及政客的手段的確使我震驚。

 http://www.chinesepress.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408:2011-07-04-19-28-29&catid=337:2011-07-04-16-23-33&Itemid=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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